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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ruary 08

    铁证待判 [转载]

     
    作者:“……经过七百多小时彻底的研究这个题目之后,我最后终于下了一个这样的结论: 耶稣的复活若不是“最邪恶、最恶毒、最无情的一场骗局,企图欺骗蒙蔽人类的思想,那么他就是历史上所发生过最奇妙的一件事。”

     

     

     

    麦道卫


    耶稣,真有其人?[转载]

     

    耶稣真有其人 (10400 bytes)

    如果你还以为除了新约四福音书有记载耶稣的事迹,其他的历史典籍都只字不提,那你真的是过时了。话又说回来,就算只有四福音书有他的记载,这些记载的详尽和可靠性根本就不是其他历史典籍所记载的历史人物,如亚力山大帝、该撒大帝等可以相比的。

    F. F. Bruce 是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赖兰荣誉教席的教授(Rylands Professor),也是圣经批判与训诂学的权威。他说:“有些作家喜欢把基督的存在当作神话看待,其实他们是不敢根据历史的证据作进深的研究。基督的历史性与该撒大帝的历史性,在未存偏见的历史学家们看来都是一样可以证实的事,因此很少历史学家会宣传基督的存在是一个神话故事。”

    我在这里提供一些非基督教资料考据耶稣的历史性:

    1。塔西图(Cornelius Tacitus,生于主前52 - 54年间)是罗马史学家。他在记述尼罗王史迹时,提及耶稣之死及基督徒在罗马的情形:

    “所有来自人的安慰,太子的礼物,供给众鬼神的香烛都无法赎清尼罗王焚烧罗马城的罪名。当时基督徒人数愈来愈多,招致罗马人的厌恶,为了压制自己焚烧罗马城的谣言,尼罗王假加焚城之罪于基督徒身上,并对他们酷施严刑。基督教的创始人基督,在罗马皇帝提庇留(Tiberius, 主前14 - 37年间)在位期间,被统管犹大地的罗马巡抚本丢彼拉多 (Potius Pilate)处死。这种迷信虽曾一度被压制下来,但后来又死灰复燃,不但是在犹大地,且一直蔓延到罗马城。” - 编年史十五卷.44 (XV.44)

    2。陆西安(Lucian)是第二世纪时的讽刺家,常讽刺基督及基督徒们。他提到基督徒与巴勒斯坦犹太会堂的关系,并描绘基督是:“。。。因为创立异端邪教而被钉十字架上的一个人。尤有甚者,基督是该教的立法者。他劝服信徒离弃希腊诸神,转而敬拜被钉十字架上的自己就能得到神的饶恕,同时宣称凡遵守他所定之律法者皆为弟兄。”

    3。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 生于主后37年)是犹太史学家,十九岁时成为法利赛人。主后六十六年,他成为加利利反抗罗马帝国统治的犹太军队司令,被掳后则归附罗马军总部。在他著的《犹太古史》十八卷三十三章(Antiq xviii 33)有如下的记载:

    “这时犹大地出现一位名叫耶稣的智者(如果我们能这样称呼他的话。)他能行神迹与奇事,又是许多喜欢追求真理之人的导师。跟随他的人除了犹太人之外,也有不少是希腊人。这人就是基督,但罗马巡抚在我们民间领袖的怂恿下,判钉他十字架。从起初就爱他的那群人一直沒有离弃他,因为他在死后第三天又复活了。众先知曾预言他的复活以及许许多多有关他的神迹奇事。基督徒就是从基督得名的,直到今天仍然未完全绝迹。”

    4。他勒(Thallus)生于撒玛利亚的一位外邦人史学家。他的作品都是在主后52年左右写成,可惜如今都已失传。我们只能从其他人的作品中略知其零星的片断。主后221年曾有一位名叫犹非利加纳斯(Julius Africanus)的基督徒作家引用他勒的话:

    “他勒在其所著的史书第三卷中,对耶稣受难时,遍地变黑的情形解释为日食,照我看来似乎不合理。(当然不合理,因为日食不可能发生在满月之际,而基督死时正逢满月时节。)”

    我们不要以为有了一些外邦人所写的有关资料,就把耶稣的历史性建立在其上。真正第一流的史学家其实是路加医生,他所写的路加福音书和使徒行传的可靠性是专家学者所公认的,绝对不是那些怀疑派的人所说的,是路加凭空虚构的神话故事。你看一看下一篇就明白。


    转载自 基督徒生活网 之 石头还在呼喊!(新约篇)

    February 05

    石头还在呼喊!(旧约篇)摩西率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谁是法老王?[转载]

    出埃及

     

    时代周刊封面 (145668 bytes)

    (图一)时代周刊1995年五月二十九日的封面

    法老兰塞二世 (76754 bytes) Hatshepsut 公主 (44347 bytes)

    (图二)在开罗的埃及博物院里展示的法老兰塞二世的干尸

    (图三)发现婴儿摩西的埃及公主Hatshepsut ?

    Thutmose III? (64255 bytes)

    (图四)出埃及时的法老Thutmose III ? 还是Amenhotep II?

     

    从1988年开始,在开罗的美国大学古埃及学专家Dr. Kent Weeks 的率领下,一群考古学家在尼罗河畔的底比斯(Thebes)附近再度挖掘那久已废置的第五墓穴。这墓穴是在Valley of the Kings,埃及许多法老王安葬的地方。第五墓穴(Tomb 5)是法老兰塞二世(Ramesses II)(图二)埋葬他的五十个孩子的所在地。1820年,英国的考古学家James Burton 曾挖掘此墓穴,但因为没有什么发现,就把它废置一边。这次在Dr. Kent Weeks 锲而不舍地的挖掘下,1995年五月终于发现了这墓穴原来是别有洞天,里面隔着许多“房间”,每个房间是法老兰塞二世的一个儿子的安葬之处。房间之多足以容纳他的50多个孩子。这个惊人的发现立刻被时代周刊登载在当年五月二十九的封面(图一),也再次挑起圣经考古学家们的好奇心,因为有的专家认为法老兰塞二世很可能是摩西率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法老。如果这次能找到法老的大儿子Amen-hir-khopshef 的干尸,就是在逾越节的晚上被天使所杀的长子,他们就可能证实这一点了(继承法老兰塞二世的是他的第十三个儿子 Merneptah)。

    到现在为止,圣经考古学家还不能下定论说法老兰塞二世就是出埃及时的法老。专家学者分成两大派:出埃及晚年派和出埃及早年派。晚年派的认为法老兰塞二世是和摩西交手的法老。早年派则把时间推前将近200年,认为他是Thutmose III 或 Amenhotep II。(图四)

    现在,我把早年派的出埃及和大家分享:

    A。约瑟被立为埃及宰相和雅各跟众子一行七十人下埃及居住的时候,埃及的法老可能是中王国时期(Middle Kingdom) ,第十二王朝的 Sesostris II (1897- 1878 BC) 和 Sesostris III (1878 - 1843 BC) 。

    这是埃及在艺术与手工艺的黄金时期。

    B。接下来,埃及经历一个间断时期(大约由主前 1786 - 1567 年),这里包括第十三至十七王朝:

    在十三与十四王朝,埃及衰败。

    在第十五与十六朝代,埃及被许克所斯(Hyksos, 就是牧羊王朝) 所征服将近一个半世纪,直至底比斯( Thebes) 王的太子背叛。

    C。埃及的亚模西士一世(Ahmose I) 在底比斯定都,开始了新王国时期(New Kingdom) ,第十八至十九王朝。这是埃及历史上最辉煌的朝代之一。

    在第十八王朝时期,发生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件。这是埃及人民族主义的新浪潮时期,他们取代了牧羊王朝容忍外国人的政策。埃及人着手建造他们的帝国,他们使用希伯来人作苦工,叫他们建造防御工事以及皇宫。

    D。摩西大约是诞生在 1520 BC。法老是杜得模西士一世。(Thutmose I 1525 - 1508 BC) 他的女儿是著名的哈特茜普苏德 (Hatshepsut, 1504 - 1482 BC) 公主(图三)。她可能是当时尼罗河边发现婴儿摩西得那位公主。

    E。当杜得模西士二世逝世的时候( 1508 - 1504BC) ,杜得模西士三世(Thutmose III 1482 - 1450 BC) 非常年轻。他的继母哈特茜普苏德遂与他一同 作王直至 1482 BC。他自己单独作王到 1450 BC。在位时,他在皇宫中大举清算,要使他继母的名字从埃及地除掉。摩西可能就在这个不安定的时候逃到米甸(出二:15)

    F。杜得模西士三世由亚曼念纥二世(Amenhotep II, 1450 - 1425 BC) 继位。 他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期的法老。(主前 1446 年)

    G。继承他的是杜得模西士四世,有趣的是,他的石碑 (Dream Stela) 上说神明在梦中告诉他,将来有一天他会作王。如果他是长子,便是当然的王储,他根本无须借此证明自己有继承王位之权。所以,我们可以合理地推论他不是亚曼念纥二世的长子,因为长子已在 逾越节的晚上被杀。(出十二:29)

      在不久的将来,石头还要呼喊,告诉我们谁是出埃及时的法老。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吧!

     

    转载自 基督徒生活网 之 石头还在呼喊!(旧约篇)

    圣经是如何产生的?[转载]

    2A.圣经的写作
      
      许多人对圣经的背景、其中章节之划分及其出版材料等等有很多的问题。本章将介绍一些有关圣经的结构,深信对读者在了解上帝的话必得裨益。
      
      1B.书写所用的材料
      
      1C.书写材料
      
      1D.纸草(Papyrus)
      
      由于纸草的腐朽性,古时的手抄经卷能存留至今的,为数不多。
      
      古时最通用的写作材料是纸草,纸草是由纸草植物制成。此种芦苇盛产于埃及与叙利亚的浅湖、浅河中。大量的纸草由叙利亚的白百罗港(Byblos)出口。希腊字白百罗乃是书的意思,即由此港得名。英文的纸字(paper)也是从希腊字纸草(papyrus)而来。
      
      《剑桥圣经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the Bible)中有一段记述,描写纸草是如何被制为书写的材料的:
      
      “芦苇须先去皮,再切成等长的窄条,然后排成经纬,再打成一片。待干后,将其白色的表面以石块或其他工具磨平。普利尼(Pilny)说:纸草有好些种品质,厚度不等,表面各异。在新王朝时代(The New Kingdom Period)的出品,纸草通常很薄,且呈半透明色。”9/30
      
      最早的纸草遗片约系出于公元前2400年间[见葛林理(Harold G.Greenlee)的《新约版本校勘》(Introduction to New Testament Textual Criticism,William B.Eerdmans Publishing Co,1964)]。19/19
      
      最早的纸草经卷是很难保存的,除非是在极干燥的地区,如埃及的沙漠及死海经卷发现之地昆兰山洞内(Qumran Caves)。
      
      纸草的使用一直很受欢迎,直到公元后第三世纪为止。19/20
      
      2D.羊皮卷(Parchment)
      
      皮卷乃指被抄写在绵羊皮、山羊皮、羚羊皮或其他兽皮上的经文而言。此等兽皮必须经过去毛等处理过程,以期制成经久耐用的抄写材料。
      
      布如斯(F.F.Bruce)谓:“皮卷原文prachment系出自小亚细亚的别迦摩城(Pergamum,今土耳其境内),该市以出产写用材料闻名。”6/11
      
      3D.牛皮卷(Vellum)
      
      此专指小牛皮而言,此种牛皮通常被染为紫色。所存留至今的皆为此种紫牛皮古卷,写在牛卷上的则是金色或银色字。
      
      葛林理(Harold Greenlee)认为:“最早的牛皮卷约存于公元前1500年前左古。”19/21
      
      4D.其他的书写材料:
      
      1E.瓦片(Ostraca)。这是一种未上釉的陶器,甚为普通人民所爱用。
      
      曾在埃及与巴勒斯坦一带掘出很多。(约伯记二章8节)
      
      2E.石碑以“铁笔”拓写而成者。
      
      3E.粘土碑及以利器刻写,而后干燥,以为永存之记载(耶利米书十七章13节,以西结书四章1节)。这是最便宜,而又最持久的书写材料。
      
      4E.蜡板。平木板上涂上一层蜡,然后用金属笔抄记而成。
      
      2C.抄写之工具
      
      1D.锤子:一种雕刻石器的铁器。
      
      2D.金属笔:“一种三角形的工具,有一平面的笔头,用来刻划粘土版及蜡板。”14/228
      
      3D.笔:一种尖头的芦苇。“以灯心草制成,长六至十六英寸,一端做成锤追形,以便使用宽面或狭面作或粗或细之笔划。此种芦苇笔在米索不达米亚公元第一个一千年里颇为流行。至于羽毛笔则是在公元前三世纪时才由希腊传来的。”(耶利米书八章8节)49/31
      
      这种笔系用在牛皮卷、纸草及皮上。
      
      4D.所用之墨水系由木炭、胶和水所制成。6/13
      
      2B.古卷的形式
      
      1C.书卷或羊皮纸卷轴(Rolls or Scrolls)
      
      系由纸草粘成长卷,卷在木棒上。这种书卷不能制得太长,否则使用时极为不便。通常仅抄写一面,两面都有文字的经卷称为“书卷”Opisthograph(启示录五章1节)。有的书卷长达144英尺,普通的书卷长约20至35英尺。
      
      难怪在亚历山大图书馆工作的编目专家卡力玛加斯先生(Callimachus)曾说:“大书实在是大麻烦。”33/5
      
      2C.古书版本或书形(Codex or Book Form)
      
      为了阅读方便,并使书不要太庞大起见,纸草也有被钉成书形的,并在两面抄写。葛林理(Harold Greenlee)说,基督教乃是导致发展手抄本的主要原因。
      
      古代文学巨著的作家多将文字抄写在书卷上,直到第三世纪为止。
      
      3B.书体的形式
      
      1C.正楷(Uncial Writing)
      
      以大写字母小心抄写而成,这种字体又称为“书手”(Bookhand),梵帝区抄本(Vanticanus)乃西乃山抄本(Sinaiticus)都是正楷的抄本。
      
      2C.草书(Minuscule Writing)
      
      以草书,“字字相连而写成。”62/9这种书体的改变系始于第九世纪。33/9
      
      希伯来及希腊的手抄本,字间往往不留空白。(希伯来抄本中原无母音Vowels,直到公元九百年马所礼人Massoretes时代才创母音。)
      
      莫志杰(Bruce Metzger)在《新约圣经》(The Test of the New Testam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出版)一书中,曾如此答复那些埋怨连笔写成的经文难以阅读的人说:
      
      “希腊文中并不常见这种含糊不清之处,除了极少数的例外。大半的希腊文都以母音字母为一字之尾,或以V、P、及S三个子音为结尾。而文句连续抄成并不致产生特殊的阅读困难,因为相应成习的,古希腊人有高声朗读的习惯,即使独自一人时亦然。如此,句句之间虽未能空白,但朗诵时,一音节一音节地念,很容易就能读出这些不间断的经文了。”33/13
      
      4B.分划
      
      1C.书卷
      
      2C.分章

      
      第一次的分段是发生在公元前586年,摩西五经(Pentateuch)被分为154段(Sedarim),以便三年内能诵读完毕一次。
      
      五十年后,又再进一步地被分成54个部分(Parashiyyoth)及669个小段,以便于寻找参考资料。这种分段法则是用在一年诵读一次的读经计划中使用的。
      
      希腊人在公元250年左右曾将圣经分章。最古的分章系统约发生在350年左古,注在梵帝冈抄本(Codex Vanticanus)的边缘上。33/22
      
      盖司乐及尼克(Geisler &Nix)写道:“直到第十三世纪,抄本中的这些章段才又有更改……兰顿(Stephen Langton),这位巴黎大学的教授,后任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将圣经分成现今的章段(约在1227年左右)。”14/231-232
      
      3C.分节
      
      初期的分节方式并不统一,乃按字句、字母或数目为标记,其间空一格。这些标记当初并未被有系统的广泛的运用。第一个标准的分节是在公元后900年左右。
      
      拉丁文通俗译本圣经(Latin Vulgate)是第一部新旧约全部分章分节的圣经。


    转载自 基督徒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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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uary 29

    hallelujah

    hallelujah 是我最爱听的一首歌,每回向我主歌唱这歌的时候,心里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卑微!渺小的不过沧海一栗。
          唱着听着听着唱着,心灵就平静了。主啊,求你用你的右手扶持我,使我眼目不偏离你的道路,使我心灵不偏向邪恶,看啊!那专心依靠耶和华的,必如鹰展翅上腾,从新得力!主啊,给我力量!!

     hallelujah 是希伯来语中,赞美神之意
     在网上找了三个版本的《哈里路亚》:Leonard Cohen  , Jeff Buckley  , Rufus Wainwright     都唱过。
     

    I heard there was a secret chord
    that David played and it pleased the Lord
    But you don't really care for music, do ya?
    Well it goes like this :
    The fourth, the fifth, the minor fall and the major lift
    The baffled king composing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Well your faith was strong but you needed proof
    You saw her bathing on the roof
    Her beauty and the moonlight overthrough ya
    She tied you to her kitchen chair
    She broke your throne and she cut your hair
    And from your lips she drew the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Baby I've been here before
    I've seen this room and I've walked this floor
    I used to live alone before I knew ya
    I've seen your flag on the marble arch
    But love is not a victory march
    It's a cold and it's a broken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There was a time when you let me know
    What's really going on below
    But now you never show that to me do ya
    But remember when I moved in you
    And the holy dove was moving too
    And every breath we drew was Hallelujah,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中文歌词
    我听得一个隐秘的旋律
    那是大卫王所奏, 献与上帝
    但是 你并不真的留心音乐 不是么
    旋律的走向如是一般:
    第四个与第五个音阶
    小调降, 大调升
    受挫的君王谱写着哈里路亚(荣耀我主)

    哈里路亚(荣耀我主)
    哈里路亚(荣耀我主)
    哈里路亚(荣耀我主)

    虽则信仰坚定 但你仍需见证
    你看见她在穹顶之上的沐浴
    她的美丽与月光颠覆了你的心
    她把你绑在餐凳上
    击碎了你的王座, 割断了你的发
    从你的双唇上 她夺走了你的哈里路亚

    哈里路亚(荣耀我主)
    哈里路亚(荣耀我主)
    哈里路亚(荣耀我主)

    而我甚至不知道这个名为何
    而且即使我知道 真的 那于你如何?
    字句之间皆有着灵光闪现
    你听到的是圣洁的或是破碎的哈里路亚
    是否还那么重要

    哈里路亚(荣耀我主)
    哈里路亚(荣耀我主)
    哈里路亚(荣耀我主)

    我已经尽力, 却还不足够
    我无法感知, 所以我竭力想触碰
    但即使如此
    也全盘皆错
    我站在那歌中之歌的君王前
    从我舌上倾泻的除了哈里路亚再无  
    荣耀我主
    哈里路亚

    Leonard Cohen 犹太裔,1934年出生于加拿大蒙特利尔,魁北克省第一大城市,也是北美洲法国文化的摇篮。在这个充满浪漫气息的艺术之都中成长, Cohen的艺术天赋得到完全的释放,17岁组建了一支名叫"鹿皮男孩"的乡村三重唱;1955年因为创新写作获得MacNaughton Prize。在哥伦比亚大学短暂学习一年后,1957年,Cohen踏上向往以久的欧洲大陆,周游完各国后,在希腊Hydra定居,并在那写出两部著名小说'The Favorite Game'(1963),'Beautiful Losers' (1966),这两部小说让Cohen获得了全球的知名度,一系列的文学奖金接踵而来。
    Cohen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的犹太人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名服装商,在Cohen九岁的时候去世。Cohen生长在一个进步的环境,在他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被鼓励表达自己的想法。13岁的时候就拿起吉他,开始是为了吸引女孩子,但是1、2年内就开始在当地的咖啡馆里唱自己写的歌。他在大学毕业前就因为创造性的文学作品而赢得了McNaughton奖学金。之后他出版自己的文学作品,同时过着不羁的生活,和很多女人有瓜葛,服用LSD。他因为一些颠覆自己偶像地位和一些放纵的个人行为而成为CANADA和American知名人物。
     
    这首歌是民谣诗人leonard cohen1984年写的。情感低沉忧郁,缓慢的调子似无望的人在向上帝祈求。在网上有Leonard Cohen唱的hallelujah做这样的评解:
     
     
    “这里是用上圣经里所罗门王看女子洗澡而爱上该女子的典故。我们知道当爱情到达某种境界,已经和那种敬神的狂喜estacy完全没有分别。而从嘴里引出的Halleluah赞美我主,也分不清是赞美主还是赞美这无与伦比的美与爱情所以第一段里Cohen这里把Halleluah这个歌,诠释为所罗门王为了他的爱情作的。他检起了大卫愉悦上帝的和弦(the secret chord that david played to please the lord), 作出了Halleluah(composing Halleluah)。  The baffled king是指情思迷乱的国王。 the marble arch 则是所罗门的宫殿。your faith is strong but you need proof.是指国王本来是个虔敬的人,可他还希望神给他考验。考验来了,You saw her bathing on the roof 。然后是:
     
    She tied you to her kitchen chair
    She broke your throne and she cut your hair
    And from your lips she drew the Hallelujah

    联系上下文还是国王心理反映,手不能动足不能移,王冠粉碎头发被剪断,混如梦魇,只能叹出一声无限陶醉无限痛苦的Halleluah啊啊啊...
     

    Baby I've been here before
    I've seen this room and I've walked this floor
    I used to live alone before I knew ya
    I've seen your flag on the marble arch
    But love is not a victory march
    It's a cold and it's a broken Hallelujah


    这一段粗略的讲是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没你在这儿我好孤单,好了现在大理石的拱廊里插满你的旗帜了(你该满意了吧?)。但是爱情并非都是胜利的前行(当中跳过无数点点点点)它只是一声冰冷破碎的Hallelujah...(love is ...a broken Hallelujah这句话他妈的太漂亮了)然后是:

    here was a time when you let me know
    What's really going on below
    But now you never show that to me do ya
    But remember when I moved in you
    And the holy dove was moving too
    And every breath we drew was Hallelujah

    完全变成了情人之间的对话,只听得男声的呢喃,曾经有段时间你还愿意向我倾讲,说给我听你的想法和感觉,可现在什么你都不让我知道了。但你还记得我们融合的时候吗,圣鸽扑剌剌的飞起,我们呼出的每一口气都是一句神圣Hallelujah...

    Well, maybe there's a God above
    But all I've ever learned from love
    Was how to shoot somebody who outdrew ya
    It's not a cry that you hear at night
    It's not somebody who's seen the light
    It's a cold and it's a broken Hallelujah


    到这里男生的心理已经完全吞噬成了一个阴暗的空洞了(not somebody who's seen the light)“谁知道,大概是有个上帝吧,可爱教我牢记在心的,就是如何杀了那个把你带跑的小子。(从此)你听到的,不是一个人夜里的哭泣,甚至不是一个见过阳光的人,你听到的,只是一句冰冷的破碎的Hallelujah...”

     
     
     
     
    第一次听Jeff Buckley唱的hallelujah是在电影《战争之王》中,听着听着就感动了,直到后来又在Youtube上一遍一遍的听,听过的人普遍都认为Jeff Buckley唱的最感人。
    Jeff Buckley,1997年5月29日因车祸溺死于孟菲斯城附近的密西西比河中,年仅30岁。他的父亲,著名的民谣歌手兼词曲作者Tim Buckley,1975年6月29日死于过量吸毒,年仅28岁。父子两代,多才,命薄,令人感叹生命的脆弱。
     
     
     
    我不可预知未来,就如同我总也无法回避与孤独和伤感相遇,在我最为脆弱和无助的时候,不安与恐惧总是如此深刻的纠缠着我,安静的房间,凌乱的书桌,还有干净的地板. 

    我从未祈求过什么能永恒不变,因为我知道,只有时间.被时间静静的带来,在仰望过飞鸟的天空下闭上双眼,然后,被时间静静的带走.那不是夜晚听到的哭泣,那不是望见光明的某人,那只是寒冷与破败的哈里路亚. 

    曾有段时间,你让我知道,世界真正的景像是什么.但你从不对我有所表示你是否还记得我曾为你痛苦的感动.祭献的鸽子正飞过时,我们每次呼吸都是哈利路亚. 

    所以,如果你感到害怕,请和我一同呼吸.因为在祈求永远平静的内心,每一次呼吸都是哈里路亚. 
    哈里路亚.... 

    没有一首歌像一样让我如此强烈的想到死亡,就像没有一个人像JEFF BUCKLEY一样让我如此伤感的感慨宿命.当弥漫着抚慰孤寂不安灵魂至深的空灵的飘响时,实在让人忍不住去想像这是JEFF BUCKLEY的精神在去到另外一个世界之后回来招唤自己肉体平静而伤感的吟唱.那兴许是一个没有寒冷和破败的世界,只有雪白的鸽子在蓝天带着笛哨声飞过,温柔祥和.所以,当JEFF BUCKLEY衣着完整的尸体安静的出现在密西西比河一艘游船的挂桨上之时,我们真的愿意,也相信那是他的选择,难以摆脱的宿命,竟管这让我们伤感. 
    .................... 
    JEFF BUCKLEY第一次出现在人们面前是在纽约一场向其生父--著名的名谣歌手TIM BUCKLEY致敬的集会上.他同为音乐天才的父亲28岁时死于吸毒过量,可是谁又能想到仅仅是才华处露的JEFF BUCKLEY也会在若干年后同样英年早逝死于非命.这不禁让人记起一句古话,天妒英才.就像我曾经在一篇关于NICK DREAK和DAVID SYLVIAN的文章里写过的那样"一些人来到这个世上注定是忍受,因为他们属于这里;而另一些的到来,只是为了远去,因为他们属于自由."那么NICK DREAK同样充满着预示和召唤色彩的和JUFF BUCKLEY的一样,也是宿命. 
    突然发现,原来宿命这个词本身就充满了悲剧的色彩,竟管它看上去是这样的平静. 
    ..................... 
    并非JEFF BUCKLEY的原创,而是翻唱自LEONARD COHEN1985年的专辑里的一首歌.就像同样有很多歌曲是在被人翻唱之后才广泛的为人所知一样,听过LEONARD COHEN版本的人其实并不多,在很多知道这首歌的人们的应像中,它就是JEFF BUCKLEY的代表了,这实在是因为JEFF BUCKLEY将近乎于完美的吟唱. 

    我有幸听过LEONARD COHEN的版本,在他创作这首歌曲的时侯正是他完全投身到宗教怀抱的时期,COHEN的声音在歌里面听起来平淡而简单,似乎没有过多的个人感情,仅仅是单纯因沉浸宗教而对冷漠世界的感悟.只有到了敏感的JEFF BUCKLEY这里才透出了它伤感预示的气息,像是安静的夜里独自发出的叹息声,在黑暗中孤独忧伤的飘散,让所有恐惧惶恐的心一点一点的沉淀下去. 

    某期口袋音乐里曾有一篇文章列出了十张唱片,称之为"孤独的声音",JEFF BUCKLEY生前唯一一张亲自参与制作收录有的专辑被列在了里面.当时,我除了那首还不曾听过JEFF BUCKLEY别的作品,所以并没有太多的感受.然而现在,我可以说的是,那种来自内心巨大的情感绝非仅仅是"孤独"就所能概括的.就像某一篇关于JEFF BUCKLEY的乐评在结尾时写的那样---"如果有这样的一个机会,你与他的声音不期而遇,我唯一的建议是,听一遍,再听一遍.."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明白,当你在漫长的黑夜之后用手遮住双眼抬头还能看见明媚的阳光是一件多么幸福而知得感激的事情.
     
     
     
    Rufus Wainwright
     
    1973年出生的洛福斯温莱特(Rufus Wainwright)从小在加拿大蒙特利尔长大。
    Rufus Wainwright翻唱Leonard Cohen的Hallelujah是《怪物史莱克》原声。
    虽然不及Jeff Buckley的版本但也不逊于John Cale的演绎。                      
    作为一名歌手与歌曲作者,                                                              
                               Rufus Wainwright华美的流行风格可以追溯到Tin Pan Alley(20世纪初的一种流行音乐形式)风格,
    酒馆音乐甚至是歌剧风格。                                                            
     他于1973年出生于一个音乐家庭,                                                      
    他的父母Loudon Wainwright III和Kate McGarrigle 在音乐领域赫赫有名。 
     
    1998年发表了专辑《Rufus wainwright》,
    1999年发表了第二张专辑《poses》,       
           2003年9月23日发行第三张专辑《want one》。

     

     

     


    大卫王 - 真有其人?[转载]

     

     

    大卫王 (154063 bytes)

    (图一)在耶路撒冷Citadel Museum 的大卫铜像

    《时代周刊》有关大卫王的报道 (239025 bytes) “但”(Dan)在哪里? (61265 bytes)
    (图二)《时代周刊》1995年12月18日第48页有关大卫王的报道 (图三)“但”(Dan)在哪里?

     

    Tel Dan 碑文 (12662 bytes) Tel Dan 碑文 (10760 bytes)
    (图四)Tel Tan 碑文 (图五)Tel Dan 碑文(近观)

    今年初(2001年),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Tel Aviv University)的考古学系会长(Chairman of the Archaeology Department)Israel Finkelstein 和考古史学家兼记者Neil Asher Silberman 合著了一本书,名为“The Bible Unearthed : Archaeology's New Vision of Ancient Israel and the Origin of its Sacred Text”。这本书有如一枚炸弹投掷在考古学界和以色列国中,震撼人心。书上说:出埃及是虚构的;耶利哥城墙也沒有倒塌;就算有大卫王其人,他也不过是个呆笨的人(King Davis was a nebbish!);所谓联合王国,其实不过是个小小的部落小国。怀疑派的专家学者向来都持这样的论调,现在连以色列自己的专家学者都如此说,怎不叫人恐惧不安,因为以色列国的建立是扎根在旧约圣经的基础上。对基督徒来说,若圣经的记载是虚构的,我们的信不也是徒然吗?

    奇怪的是,当“自己人”也唱出异调的时候,向来对圣经的记载提出质疑的“外人”《时代周刊》,竟然在几年前(1995年)的一则专题报道中,承认大卫王是一个活生生的历史人物,因为在考古学上的证据确凿,不容人置疑。(图二)

    《时代周刊》提出的两件证据是什么呢?

    (一)但城土丘的石碑(Tel Dan Steles):

    但城(Dan)在哪里?请看图三,它位于加利利海的正北约四十公里,现今哥兰高地的北部边界上,是一个水源丰盛,风景优美的地方。但城的废墟是一个大土丘,高出周围约二十五公尺,从1965 - 1983年,一共被发掘了十八次。最重要的发现是在1993年,由考古学家 Professor Avraham Biran,Director of the Nelson Glueck School of Biblical Archaeology of the Hebrew Union College 所获得的石碑碎片,共三块。(图四)最大的一块,高32 厘米,宽22厘米;其他两块是 20厘米X14厘米 和 10厘米X9厘米。其上共有十三行亚兰文字(Aramaic),经过亚兰文碑铭研究专家Joseph Naveh 的解读后,证明所记载的是有关王下八:28 - 29 ,犹大国王亚哈谢(Ahaziah)和以色列王约兰(Jehoram) 同往基列的拉末去,与亚兰王哈薛(Hazael)争战,亚兰王在打败以色列和犹大军队后,就立这石碑以纪念这场胜仗。石碑是主前九世纪至八世纪的物件,上面写着:“我击败约兰,以色列王亚哈的儿子;我击败亚哈谢,大卫王室约兰的儿子。”这是圣经以外,“大卫王”(House of David)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外邦人的石碑上。虽然也有考古学家认为碑上的字“BYTDWD”(House of David),中间沒有分割号(BYT - DWD),所以不应当读为“大卫家”,而是另指一物,但现在大部分的亚兰铭文专家都一致同意,沒有分割号是很正常的写法。难怪《时代周刊》的编者都要承认,大卫王是却有其人!

    (二)摩押石碑(Mesha Stele or Moabite Stele):

    这是1869年被发现的,碑上记载的是有关王上二十和二十二章,以色列王亚哈和犹大王约沙法跟亚兰王便哈达争战的事。过去,专家们无法辨认碑上其中一个字“House of D____”,现在经过法国学者Andre LeMaire 的研究后,认为这是指“大卫家”。我们以后要更详细地介绍这块石碑。

    但城的石碑当然被以后的以色列王打碎。考古学家所发现的三块碎片,只是小部分罢了。我们相信有更多的碎片会被挖掘,石头还是会一再地呼喊!凡有耳的,怎能塞耳不听呢?


     转载自 基督徒生活网 之 石头还在呼喊!(旧约篇) 的其中一篇文章:大卫王 - 真有其人?